报名时所需证件:
1、北京市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,须交验身份证原件,照片7张(1寸,彩色纯白底;平时带眼镜照片必须带眼镜,带隐形眼镜者除外;正面照,头发不得遮眉毛、耳朵,照片上必须漏出双耳,非白色衣服,不得带手饰)
2、外省市人员另需交一年期暂住证,有效期必须在两个月以上;
3、军人学车必须带军警证原件,团级以上政治部介绍信、照片着便着要求同上;
4、60岁以上学车者须到指定医院办理体检证明。

2.身体条件:
(1)身高不低于150厘米;
(2)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.7或对数视力表4.9(允许矫正);
(3)无赤绿色盲;
(4)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;
(5)四肢、躯干、颈部运动能力正常。
3.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:
(1)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;
(2)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;
(3)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;
(4)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(申请增驾的除外)。 |